2014年10月16日 星期四

美時藥訊-思覺失調症 2014.10.16

    依據100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統計年報顯示,台灣有113,183人診斷為精神分裂症 (Schizophrenia);佔全台灣人口比為0.4%。以此對照全球統計之精神分裂症終生盛行率為1 %來說;推測仍有一半以上罹患精神分裂症者,未有接受醫療之行為出現。

    有關於精神疾病患者未能就醫的原因有很多,對於精神疾病知識的缺乏、社會的汙名等因素,皆可能成為阻礙精神疾病患者就醫的因素。然而,多年來發現Schizophrenia的中文名稱『精神分裂』一詞之負面觀感,亦嚴重影響初次患病之精神疾病患者及時就診率,與後續精神康復者疾病復健歷程中自身與家屬的認知。

「思覺失調症」(舊名:精神分裂症) 是一種慢性腦部疾病,因為腦部多巴胺分泌失衡,讓患者思考與知覺功能失調,包括產生一到多個聲音與自己對話的幻聽、妄想、思想紊亂等症狀。

    為去除精神病人汙名形象,近年來台灣精神醫學會積極推廣「精神分裂症更換譯名運動」。衛生福利部為呼應該項活動,於103年5月7日召開跨單位之研商會議,開始全面推動Schizophrenia中文譯名由「精神分裂症」更名為「思覺失調症」之相關配套事宜。

參考自香港對early psychosis「思覺失調症」的命名。反應schizophrenia的兩大主要病理:思考與知覺的障礙,「失調」兩字顯示一種功能狀態,不是定局,有恢復可能性,有正面樂觀性。
繼『老人癡呆症』因為更名為『失智症』後成功引起社會大眾的關心,期待新名稱「思覺失調症」不僅引起關心更可為民眾帶來『對於疾病觀念上的改變』。

    中央健康保險署並於103年6月12日召開之「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」中將現行「精神分裂症醫療給付改善方案」更名為「思覺失調症醫療給付改善」案。並公告於8月21日前完成病歷系統、診斷書病名更新。相關醫學教科書等,亦會逐漸改用新名稱。期盼透過更換譯名,可以去除長久以來社會上對精神病人的偏見與錯誤認知,也給予精神病人一個健康、公平的治療與照護環境。

    日本花了7年的時間,於2002年成功將「精神分裂症」更換譯名為「統合失調症」。經宣導後,隨後2年的相關統計顯示,其就診率提升20 ~ 40 %。韓國於前年也已更名為「調弦症」。只要耐心持續治療兩到三年,思覺失調症患者有機會康復,少數人則需要終身服藥,建議讓患者回歸原本的生活,才能減少再復發。只要規則治療即可穩定於社區中生活,期待社會大眾能以正向態度接受思覺失調症病友。

DSM-5正式於2013年5月出版,「思覺失調症」其中文翻譯診斷參考如下:

引用自精神疾病診斷及統計手冊第五版通訊